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湖北人民出版社《二十世纪外国社会科学家辞典》第1148页(255字)

【生卒】:1875—1945

德国法学家,社会自由主义法学派的着名代表,法律社会学的创始人之一。

他反对权威的法律学说,强调法律是人类社会的一种存在现象,反对将既有的法令体系视作客观的法律体系。他很早就将社会学方法运用于私法学,第一个把劳动法理解为集体力量社会关系的法律表现形式。德国现有劳资合同法就是建立在其法学理论上的。着有《私法学中的社会学方法》(1909)、《劳动法的基本特点》(1921)、《法律社会学的方向》(1935)、《立法理论》(1948)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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