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湖北人民出版社《企业管理公式辞典》第324页(487字)

指国家对从事原油、天燃气、煤炭、金属矿产品等资源开发的单位和个人,按销售收入征收的一种税。

具体办法是以应税产品销售收入利润率为基础设计税率,采取超率累进的征收办法。其计算公式如下:

(1)资源税税率的速算方法:

(2)应税产品销售利润率:

(3)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产品销售收入额×适用税率

以上应税产品销售收入利润率,系指应税产品本身的销售利润率,不得将资源开发企业外应税产品部分和营业外收支部分计算在内。另有规定:(1)销售收入利润率为12%和12%以下的产品,不缴纳资源税;(2)销售收入利润率超过12%到20%的部分,按销售收入利润率每增1%,税率增加0.5%,累进计算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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