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煤生产电力消耗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湖北人民出版社《企业管理公式辞典》第434页(242字)

指用于原煤生产过程中包括矿井和露天回采,掘进剥离、运输、提升、通风、排水压风、坑木加工、瓦斯抽放、消火灌浆、井口选矸、矿井采暖、水砂填充、矿灯充电、矿机修理、工业照明、供水等用电量。

包括线路损失和变压器失量,但不包括附属企业、生活福利用电量,以及基建工程用电量。其计算公式为:

凡有发电厂的矿,其电力消耗量应包括自备发电厂的消耗电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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