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井利用率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湖北人民出版社《企业管理公式辞典》第438页(354字)

指报告期开井数占采油井数的百分比。

它是反映油井利用程度的指标。其计算公式为:

式中,开井数是指在计算月油井利用率时,凡是在当月内连续采油24小时以上,并有一定产量的油井数;采油井数,是指已建成投产并交给采油单位,有一定生产能力的油井,包括排液井、试采井,已申请报废尚未批准的待报废井也包括在内;计划关井数,是指在计算月油井利用率时,全月作业占用的井,全月进行方案试验的井,间开井全月恢复压力关井的井,应做为计划关井从采油井数中扣除。

年(季)油井利用率等于年(季)各月投产井数之和除以年(季)各月生产井数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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