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总产值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湖北人民出版社《企业管理公式辞典》第471页(280字)

指生产木材的企业在一定时期内,以货币表现的工业生产活动的总成果。它包括原木、小规格材及薪材、木片产值。其计算公式如下:

木材总产值=报告期内分析种全部木材产量×各材种每立方米木材不变价格-报告期内收购乡村集体或个人的木材数量×每立方米乡村木材不变价格

若按分段法计算木材总产值,其计算公式如下:

木材总产值=上段木材产值+下段木材产值

〔参〕上段木材产值下段木材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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