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湖北人民出版社《禅宗词典》第206页(116字)
传承禅法。
禅家将禅法喻为明灯,因其能驱除众生心中之迷暗,故称传承禅法为“传灯”。《景德传灯录》卷三十《证道歌》:“建法幢,立宗旨,明明佛敕曹溪是。第一迦叶首传灯,二十八代西天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