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湖北人民出版社《禅宗词典》第474页(155字)
佛家称法性之体为“离”,因其离诸相而空寂;称法性之用为“微”,因其微妙、不可思议。
《元来广录》卷三五《博山和尚传》:“居岁余,忽见赵州嘱僧语,恍然有得,走见寿昌,时寿昌已从峨峰徙宝方矣。语次,颇离微不合。
遂居宝方,几至委顿,面目黧黑,肤仅支骨,而精进不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