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物动心说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人民出版社《文艺心理学大辞典》第122页(331字)

中国古代文艺心理学基本理论之一。

认为文艺创作由感于物、动于心而生。如《乐记》说:“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认为艺术的发生是由于现实事物感动主体心灵而致。一方面是主体被外物感动,故曰“感于物而后动”,一方面是主体感物动情,“作乐以应天”,心与物感应而有情志萌动,艺术创造:“夫民有血气心知之性,而无哀乐喜怒之常,应感起物而动,然后心术形焉。”就是说,艺术作为审美情感的表现,并非来自绝对精神或纯客观外物,而是血气心性与相应的外物感应而发,情动于中又应于物,因而概括为“其本在人心之感于物也”,即感物动心说。这是中国美学与心理学关于审美主客体相互作用与艺术发生的早期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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