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地
书籍:四书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湖北人民出版社《四书辞典》第429页(410字)
又称井田,相传殷周时的一种土地制度。
因土地划作井字形而故名。《孟子·滕文公上》:“使毕战问井地。”可知战国时其制已不太清楚。
盖其制由原始社会的公田制演变蜕化而成。
井为公田的基本单位。孟子说:“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孟子·滕文公上》)盖属集体耕作,劳役地租的形式。
西周晚期,井田制开始在周王畿内破坏,春秋战国时期,齐、晋、鲁、秦等诸侯国也相继废除,以“税亩”、“租禾”为特征的新的田制代之而兴,成为主导形式。
由于《孟子》《周礼》等儒家典籍对“井田”存在一定的虚构和美化,近人曾有怀疑其为乌托邦的虚构,现多数学者都肯定其实有。但对其性质尚有争论,有三说:(1)农村公社土地制度,劳动者是公社成员和自由民;(2)封建领主经济下的份地制度,劳动者是农奴。(3)分封赏赐和榨取奴隶劳动的奴隶制土地制度,劳动者是奴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