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卫氏集注
书籍:四书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湖北人民出版社《四书辞典》第696页(540字)
一卷。
瓘(220~291),字伯玉。河东安邑(今山西夏县北)人。
魏末任廷尉卿。晋武帝时,官至司空。
惠帝初,进位太保,不久为贾后所杀。善草书。
《隋书·经籍志》有卫瓘《集注论语》六卷。云:晋八卷,晋太保卫瓘注。
梁有《论语补缺》二卷。《唐书·艺文志》有(南朝)宋明帝补《卫瓘论语注》十卷。
陆德明《经典释文序录》云,《论语》晋有卫瓘《注》八卷,少二卷,宋明帝补缺。盖隋唐时是书非全佚,今则佚亡。
《经释释文》、《论语正义》间引一二。马国翰采皇侃《义疏》及裴骃《史记集解》计得十三节(《马序》谓十五节,失之),辑成一卷。
其注“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如丘者,焉不如丘之好学也”(《论语·公冶长》),训“焉”为“安”,句属下,“言十室之邑虽小,必有忠信如我者也,安不如我之好学也?”与“谁能出不由户,何莫由斯道也”(《论语·雍也》)句法同例。又如注“出则事公卿,入则事父兄,丧事不教不勉,不为酒困,何有于我哉?”(《论语·子罕》)谓“三事为酒兴也。
”皇侃申其义,云“案卫意言朝廷、闺门及有丧者,并不为酒所困,故云三事为酒也兴。”此虽不同时解,而为义颇长。昔宋明帝所以为其补缀遗编,盖必有心折于其论说者,惜今已无从得以窥其全豹。有《玉函山房辑佚书》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