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之洞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外关系史辞典》第816页(984字)
清末重臣。
字孝达、香涛,号壶公,晚年自号无竞居士。直隶南皮(今河北南皮)人。
同治进士。曾任浙江副考官、湖北学政、四川学政。1877年(光绪三年)返京加入“清流”,评议朝政。1879年弹劾崇厚擅与俄国签订《里瓦几亚条约》,力主改约以维护主权,提出筹兵筹饷等建议,得到两宫太后召见,特许随时可赴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献策备询。
1884年晋京召对中法战争事宜,力主抗法。擢两广总督,赴粤亟筹加强两广防务。
多次资助福建、台湾等地抗法斗争;在其建议下清廷任用刘永福,承认黑旗军;颁令奖励杀敌;多次照会港澳当局不得援法;起用老将冯子材,促成镇南关大捷。
战后在粤设厂,练军,办洋务,建议大治水师加强海防。曾派员巡查南洋华侨情形。奏请在南洋诸岛设领事以保护华侨;要求与美国交涉保护旅美华工;力促在香港设领事;反对中葡草约,阻止澳门永久割让。
1889年,奏准修筑芦(沟桥)汉(口)铁路,自此移任湖广总督18年,在鄂举办“湖北新政”,引进西洋机器工艺,创实业,练新军,兴文教,派遣留学生,颇多建树,为洋务派晚期代表。甲午战争时,主战,曾谋划“嗾英胁倭”,又求助于法、俄,均被拒。反对和议,阻割台湾,支持唐景崧、刘永福据台抗日。在维新运动中曾予赞助,列名强学会,后又作《劝学篇》反对“民权说”。
1897年,与比利时银团签《芦汉铁路借款合同》,借款450万英镑。90年代后期,与英、日、德等国关系渐趋密切,曾多次镇压两湖反洋教斗争。
1900年义和团运动时,力主剿办,“保护洋人”,反对同列强开战,会同两江总督刘坤一与英国等订立《东南互保约款》以保护外国在华利益,并拒绝派兵北上“勤王”。8月勾结汉口英领事镇压自立军。1901年与刘坤一会奏“变法三疏”,建议筹饷练新军,废科举,兴学堂,鼓励工商业,为清廷采纳。1903年进京会商学务,主持编制《奏定学堂章程》,推行全国(即癸卯学制)。1905年在英国推动下,力主收回受俄法支持的比利时资本插手的粤汉路权,并出面向香港英国当局借款100万英镑作为赎金,许诺英国将对该路有优先借款权。1907年晋体仁阁大学士,任军机大臣。
1908年任督办粤汉兼鄂境川汉铁路大臣。次年与英、法、德银行团达成借款协议,后美国加入,议借600万英镑,激起湖广“拒款运动”。10月病逝。
谥文襄。遗着辑为《张文襄公全集》229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