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非会议十项原则
书籍:中外关系史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外关系史辞典》第646页(482字)
指1955年4月24日亚非会议发表的《关于促进世界和平和合作的宣言》中提出的10项国际关系原则。它们是:(1)尊重基本人权、尊重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2)尊重一切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3)承认一切种族平等,一切大小国家平等;(4)不干涉他国内政;(5)尊重每一国家按照联合国宪章行使单独或集体地进行自卫的权利;(6)不使用集体防御的安排来为任何一个大国的特殊利益服务,不对他国施加压力;(7)不以侵略行为或侵略威胁,或使用武力来侵犯任何国家的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8)按照联合国宪章,通过谈判、调停、仲裁或司法解决等和平方法以及其他和平方法解决一切国际争端;(9)促进相互利益和合作;(10)尊重正义和国际义务。亚非会议通过的10项原则同1954年中印、中缅总理联合声明中倡导的和平共处5项原则的精神是一致的,对于促进亚非国家间的和平共处和友好合作有着重要的积极意义。因此周恩来总理在发言中指出,“亚非会议的10项原则是和平共处5项原则的引申和发展。这10项原则又一次替愿意和平共处的国家指出了努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