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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尔利与中国共产党的五点协议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外关系史辞典》第198页(650字)

美国总统罗斯福的私人代表(后任驻华大使)赫尔利于1944年11月在延安与毛泽东等进行会谈,达成的“五点协议”,即《美国大使赫尔利与中国共产党达成的建立民主联合政府和联合统帅部的五点协议》。

主要内容如下:(1)中国政府、中国国民党及中国共产党应通力合作,为击败日本而统一国内所有武力,并共同致力于中国的复兴工作。(2)国民政府应立即改组为一联合政府,由一切抗日政党及无党派之政治团体所派代表构成之,并应拟定及颁布一民主政策,就军事、政治、经济及文化等各事项之改革方案予以规定。军事委员会亦应同时改组为联合军事委员会,由所有抗日军队代表构成之。(3)联合政府应遵照孙中山先生所倡原则,创造一民治、民享、民有之政府,联合政府所采政策,其目的应为:提倡进步与民主,主持公道,维护信仰自由、出版自由、言论自由、结社集会自由,并给予人民向政府诉愿之权利,以及住宅不受侵犯之权利。

联合政府并应采取政策,俾兹所规定之“免除恐惧之自由”及“免除匮乏之自由”,得以有效实施。(4)一切抗日武力应遵守并实施联合政府及联合军事委员会之命令,并由政府及联合军事委员会予以承认;所有获自友邦之军事配备,应公平分配与各该武力。(5)中国的联合政府承认中国国民党、中国共产党及一切抗日政党的合法地位。这5点协议原有助于抗日和民主,但赫尔利对此完全是设下的一个骗局,目的是以此将共产党领导的抗日军队交给蒋介石,故他从延安返回重庆后,一反“五点协议”精神,公开支打蒋介石,撕毁了此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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