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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八一七公报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外关系史辞典》第223页(601字)

1982年8月17日发表的中美关于美国向台湾出售武器问题的联合公报。

联合公报重申了上海公报和中美建交公报中规定的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干涉内政等指导两国关系的根本原则。中国政府重申,台湾问题是中国的内政,1979年1月1日中国发表的告台湾同胞书,宣布了争取和平统一祖国的大政方针。1981年9月30日中国提出的9点方针是和平解决台湾问题所作的进一步重大努力。美国政府重申,它无意执行“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的政策,并对中国发表的告台湾同胞书和9点方针中表明的中国争取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政策表示理解和欣赏。

联合公报说,“考虑到双方的上述声明,美国政府声明,它不寻求执行一项长期向台湾出售武器的政策,它向台湾出售的武器在性能和数量上将不超过中美建交后近几年供应的水平,它准备逐步减少它对台湾的武器出售,并经过一段时间导致最后的解决。在作这样的声明时,美国承认中国关于彻底解决这一问题的一贯立场”。

联合公报说,两国政府将尽一切努力采取措施,创造条件,以利于彻底解决这个问题。同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就中美联合公报发表声明指出,联合公报所述的最后解决,是指美国售台武器经过一段时间必须完全停止;台湾问题纯属中国内政,中国争取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政策,不容许有任何曲解和外来干涉;联合公报同美国单方面制订的严重违背两国建交公报原则的《与台湾关系法》毫无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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