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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通信卫星组织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外关系史辞典》第618页(574字)

原名国际通讯卫星财团,成立于1964年8月20日,1971年8月20日改为现名。

截至1988年底有115个成员。宗旨是“建立和发展一个全球通信卫星系统,一视同仁地供给各国使用,以便促进全世界电信服务”。该组织自成立以来,已发射7代共约53颗通信卫星。总部设在华盛顿。1972年中国开始使用该组织的卫星信道进行国际通信,但由于台湾当局在该组织中非法占有席位,故中国不直接与该组织发生联系,而委托美国通信卫星公司作为正式授权的通信机构与其发生业务联系,至1977年8月27日停止委托。1976年9月30日,该组织第二届缔约国大会通过决议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为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欢迎中国政府参加该组织。1977年8月16日,中国外长致函该组织,中国政府决定加入《国际通信卫星组织协定》,并以“北京长途电信局”名义签署该协定。1983年8月30日,中国将签字者更换为中国邮电部。

中国加入该组织后,一直与该组织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

截至1989年3月,中国通过4座国际通信地面站与40多国建立了1000多条直达卫星线路,可与世界上任何国家和地区进行卫星通讯。10年来中国85-90%的国际通信业务经由此种电路接转。近年来中国每天广播的国际电视新闻节目及重大国际事件节目的播入、播出亦全部经此种线路接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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