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关于美国驻华军事顾问团之协定》
书籍:中外关系史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9 03:12:04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外关系史辞典》第197页(381字)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和美国政府为巩固国民党的统治地位、准备内战和加强美国在中国的势力而签订的美国向中国委派军事顾问团的协定。
1946年4月,两国政府代表在南京签订。全文5章30条。主要内容为:(1)美国政府向中国派出由陆军和海军组成的、首批约1000名军事人员的顾问团;(2)顾问团工作期限暂定5年,军事人员任期两年,由美国政府付给薪金及津贴,中华民国政府提供供应、服务、便利和设备;(3)美国顾问团向中华民国军队提供建议及协助,而中国军队不得接受任何第三国的军事性质的援助;(4)经顾问团提议,中国方面将派青年学生进入美国陆、海、空军专门学校受训,同时在中国设立军事学校系统,由顾问团派员训练中国学员。
这是抗日战争胜利后,美国帮助国民党政府积极准备全面内战的一部分,该条约签订后两月,蒋介石即发动了全国规模的内战。
上一篇:《中美空中运输协定》
下一篇:中外关系史辞典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