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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货物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吉林人民出版社《运输经济辞典》第66页(329字)

凡具有燃烧、爆炸、腐蚀、毒害、放射性等性质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能引起人身伤亡,使人民财产受到毁损的物资。我国《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将危险货物按其性质和运输要求分为10类、36项。

10类是:爆炸品、氧化剂、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自燃物品、遇水燃烧物品、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毒害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品等。

运输危险货物,对其包装形式,包装材料和方法以及单位包装限制重量,配装要求,包装标志均有特殊要求。托运时还应附有危险货物技术说明书,说明危险货物性质、成分、包装、发生问题时的处理办法以及运输途中应注意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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