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吉林人民出版社《运输经济辞典》第355页(256字)
又称“实收实付制”,“权责发生制”的对称。在会计核算中,按照收益、费用是否已经收到或付出为标准,来确定本期的收益、费用的制度,即凡在本期内实际收到或付出的收益、费用,不论其是否属于本期,均作为本期收益、费用处理。
采用收付实现制,由于在本期实际收到款项的收益和付出款项的费用,不完全应属于本期的收益和费用,使一定时期计算的财务成果不真实,收入和支出不可比,虽然计算手续简便,但只在规模较小,往来结算很少的单位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