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五年(公元1879年)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新疆人民出版社《中国丝绸之路辞典》第1158页(1994字)

二月,(崇厚)与俄外交部尚书格尔斯开议(交还伊犁诸事)。格尔斯提议三端:一通商,一分界,一偿款。而通商、分界又各区分为三。通商三务:一,由嘉峪关达汉口,称为中国西边省分,听其贸易;一,乌鲁木齐、塔尔巴哈台、伊犁、喀什噶尔等处,称为天山南北各路,妥议贸易章程……分界之条:一,展伊犁界,以便控制回部;一,更定塔尔巴哈台界,以便哈萨克冬夏游牧;一,新定天山迤南界,以便俄属浩罕得清界限。崇厚皆允之,惟偿款数目未定。崇厚以闻,命塔尔巴哈台参赞大臣锡纶接收伊犁及分界各事。既议偿款卢布五百万元,俄亦遣高复满等为交还伊犁专使。

清史稿·邦交志一》

三月庚申,布鲁特回酋合安集延贼酋寇边,刘锦棠败之。

《清史稿·德宗本纪一》

四月壬申,出使俄国大臣崇厚奏,与俄罗斯外(交)部商办收还伊犁各事宜。报闻。

《清德宗实录》卷九十三

五月戊寅,理藩院奏,查明回子郡王爱买提等先后遇难,请恤。得旨,爱买提、阿克拉依都各给恤赏银一千一百两。

《清德宗实录》卷九十四

七月戊寅,左宗棠奏,甘肃镇西厅等处虫灾情形。

《清德宗实录》卷九十八

八月甲子,谕军机大臣等,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奏,筹办交收伊犁事宜……据称,连接崇厚电报,内称约章现皆定议,崇厚定于八月初八日起身,赴黑海画押后,即由南海洋回京复命……崇厚出使俄国,固以索还伊犁为重,而界务、商务关系国家大局者,自应熟思审处,计出万全……该大臣尤应遵照办理,设法与之辩论,乃竟任其要求,轻率定议,殊不可解。现在俄约既经议定,其第七款中所称中国收回伊犁后,霍尔果斯河西及伊犁山南之帖克斯河归俄属;第八款所称塔城界址,拟稍改,是照同治三年议定之界,又于西南境,划去地段不少,从此伊犁势成孤立……至第十款于旧约喀什噶尔、库伦设领事官外,增出嘉峪关、乌里雅苏台、科布多、哈密、吐鲁番、乌鲁木齐、古城七处亦欲酌设领事;第十四款并有俄商运俄货,走张家口、嘉峪关……不特口岸过多,并与华商生计亦有防碍,允行则实受其害……着左宗棠、金顺、锡纶将界务商务各条款,悉心酌核。

《清德宗实录》卷九十九

九月丁亥……左宗棠奏,漏遗逆酋,纠众窥边……逆酋爱克木汗条勒、阿不都勒哈玛勾煽党众,由乌鲁克恰提分窜,并趋巴勒库尔,刘锦棠已率步各队前往剿办……

《清德宗实录》卷一百

九月丁亥,左宗棠等奏,遵崇厚电信所称,喀什噶尔寄居俄民驱逐出境,及和阗有乱,住俄回民欲入喀什噶尔滋事各节一折。下所司知之。

《清德宗实录》卷一百

十月乙卯,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奏,英使威妥玛奉国主命,吁恳将安集延逆酋子孙,改从宽办,请旨遵行。得旨,阿古柏之子孙四名,应得罪名,改为在甘肃省城牢固监禁。

《清德宗实录》卷一百零一

十月己未,崇厚奏,与俄外(交)部议明交收伊犁,修定约章,计定约十八条:一,俄国许将伊犁交还中国,其七条所载伊犁西边及帖克斯川一带地方,归俄管理;二,伊犁居民乞恩赦免;三,伊犁居民已入俄籍者,愿留愿迁,均听其便;四,俄人在伊犁所置产业,照旧管业;五,两月内将交收伊犁办竣;六,代收代守伊犁兵费,暨补恤俄人之款;七、八,分界之处有三:一伊犁界,一喀什噶尔界,一塔尔巴哈台界;九,安设界碑之所,应两国会合勘定;十,添设领事;十一,领事与地方官往来礼节;十二,总论通商;十三,设立行栈等事;十四,陆路通商行走之路;十五,声明定章修改年分;十六,会定茶税;十七,更正旧约;十八,此约两国批准后,各将条约通行晓谕各处地方遵照。下所司议。

《清德宗实录》卷一百零二

十一月甲戌,谕军机大臣等,左宗棠奏,复陈交收伊犁事宜一折。俄人包藏祸心,蓄谋已久。此次与崇厚所议约章,流弊甚大。览奏洞微利害,常常深中窍要……惟俄人所求不遂,启衅亦在意中,该督所称先之以议论,决之以阵战,自是刚柔互用之意。所有新疆南北两路边防事宜,即着该督豫筹布置,以备缓急之用。

《清德宗实录》卷一百零三

十一月庚寅,诏责崇厚与俄人定伊犁约,擅自回京,所议条约,廷臣集议。

《清史稿·德宗本纪一》

十二月己酉,懿旨,廷议俄约覆奏,下王大臣等再议,醇亲王并预议以闻。乙卯,褫崇厚职,下狱。

《清史稿·德宗本纪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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