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教育制
书籍:法律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6页(410字)
中国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而规定企业内建立的对职工进行有关安全、卫生操作技术和执法守法知识教育的制度。它是避免或减少工伤事故和预防职业病发生的一项重要制度。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1963年3月30日发布)以及其他一些法规均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教育的内容和方式包括几种:(1)对新工人、改变工种或采用新操作方法的工人,进行有关安全与卫生的入厂教育、车间教育和现场教育;(2)对于电气、起重、锅炉等各种特殊工作的工人,进行专门的安全操作技术训练;(3)建立安全活动日和班前班后会上检查安全生产情况等制度,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活动;(4)对各级岗位领导人员和全体职工经常进行安全生产及相关遵纪守法教育,结合典型工伤事故,开展教育活动。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