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行政
书籍:法律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223页(317字)
与中央行政相对应的一种国家行政,指地方行政主体依法所从事的行政管理。地方行政主体是指省级政府以下的各级行政主体,它既包括从乡到省(包括直辖市、自治区)各级人民政府以及它们的职能机构,也包括得到行政授权的地方社会组织。地方行政便是地方各级各类行政主体对地方事务的管理。地方行政既可以指地方行政行为,也可以指地方行政体制。研究地方行政效率的学科为地方行政学,研究地方行政法律规范的学科为地方行政法学。地方行政必须服从中央行政,然而地方行政是中央行政的基础,它在国家行政中也具有不可忽视的地位。中央行政和地方行政范围上的划分,应该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