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349页(247字)
指犯罪活动在现场或某种物体上所造成的物质形象或形体变化。痕迹有两种解释:广义指由犯罪行为或与犯罪有关的活动引起的客观物质环境的一切变化,如指纹、笔迹、血迹、微量物证、气味等;狭义仅指由于犯罪行为是造型客体与承受客体产生接触作用或分离作用而产生的形象痕迹和断离痕迹,如指纹所反映出来的乳突花纹特征、足迹反映出来的鞋底花纹特征、行走的步法特征、整体分离中的分离缘特征,等等。检验狭义上的痕迹可以解决同一认定问题,即犯罪现场痕迹是何人何物所留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