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408页(200字)
指由夫妻人身关系所引起的、直接体现一定经济内容的财产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它是夫妻共同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内容,以夫妻人身关系的存续为前提,主要包括夫妻财产所有关系、经济上的供养关系和财产继承关系等。其中,夫妻财产所有关系是夫妻财产关系的核心,受到各国法律的普遍重视,并多以夫妻财产制的形式表现出来。(参见“夫妻财产制”、“夫妻扶养权”、“夫妻财产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