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法
书籍:法律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589页(455字)
广义的国家赔偿法指关于国家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狭义的国家赔偿法单指国家赔偿法典。1873年,法国在着名的“布朗戈案件”中,判决国家因公务活动对公民造成的损害要承担赔偿责任,开创了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先例。1910年,德国制定《国家责任法》,建立了具有现代意义的国家赔偿制度。美国1946年公布《联邦侵权赔偿法》,英国1947年制定《王权诉讼法》,日本1947年颁布《国家赔偿法》。中国1994年5月12日制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1995年1月1日开始施行。该法典共计6章35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确立了违法归责原则。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承担国家赔偿责任。(2)行政赔偿。包括行政赔偿的范围、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程序。(3)刑事赔偿。包括刑事赔偿的范围、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程序。(4)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5)民事和行政司法赔偿、赔偿时效、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