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器所有权
书籍:法律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633页(368字)
指所有权人对航空器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航空器包括国家机构的民用航空器、依照法律设立的企业法人的民用航空器、其他航空器。它原本是动产,但在现代,航空器往往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故各国立法一般将不动产物权法的有关规则适用于航空器:(1)登记规则。中国法律规定了民用航空器所有权、通过购买行为取得并占有民用航空器的权利、根据租赁期限为六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占有民用航空器的权利以及民用航空器抵押权。(2)物权法定原则。各国一般严格限定航空器物权的种类。其类型远较不动产物权少,主要有航空器所有权、抵押权和长期租赁权。(3)公示原则。各国均规定航空器物权变动均须登记。但是,各国对登记在航空器中的效力有不同规定。航空器所有权因航空器灭失、所有权转让而消灭。消灭后,应当办理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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