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
书籍:法律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664页(321字)
指以人类为主体的外部物质世界,即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自然环境。自然环境所包含的范围和内容非常广泛,包括人类之外的整个自然界中的各种自然资源、物质和能量。中国1989年通过的《环境保护法》规定: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环境的分类有很多,根据环境的构成要素来说,分为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海洋环境、生物环境等;根据环境范围的大小,可分为全球环境、国家环境、地区环境、区域环境;根据环境形成过程与人类的关系,可分为天然环境和人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