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
书籍:法律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1189页(471字)
企业(或个人)将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与其他企业(或个人)的商品或服务加以区别的可识别的标记,是商品经济所产生的一种特殊的专用商业标记。商标的所有者和使用者是制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或个人)。商标的标识对象是商品或服务。采用商标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区分商品的来源或服务的提供者,便于推销商品或推广服务。商标的基本功能是:(1)区别功能。将不同企业(或个人)的商品或服务区分开,以便于消费者进行选择,择优汰劣,促进竞争。(2)表明来源功能。商标应该真实地、准确地表明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使消费者应该能依据商标找到商品或服务的原始提供者。(3)标示质量功能。企业生产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应该达到一定的质量标准,并保持其质量的一致性,并应具体体现在采用其商标的商品或服务上。因此,商品或服务的商标就与其质量自然而然地联系在一起,也成为其质量的一种表征。(4)广告宣传功能。商标是进行商品或服务广告宣传的主要内容,往往是通过商标的广告宣传,使消费者把特定的商品或服务与特定的商标联为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