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威自由
书籍:法律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1302页(439字)
为某种共同目的,在公共场所以集会、游行、静坐等方式聚集,自由表示诉愿、抗议或者声援等共同意愿的权利。同集会自由、游行自由有密切的联系,属于广义上的集会自由的范畴。公民的基本政治自由权之一,现代民主原则对法治国家提出的基本要求。保障公民合法的示威自由有助于促进现代法治国家的民主建设。多数国家的宪法确认示威自由为一项基本人权。但不少国家同时制定有专门的示威法规,规定行使示威自由的程序和规则。有的国家法律规定示威要事先申报或取得许可;有的规定基于公共卫生、道德、安全、秩序等理由,政府可对示威加以限制,1982年的中国《宪法》第35条规定,公民有示威的自由。中国《宪法》第51条同时规定,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1989年10月31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对示威的申请和许可、示威的举行等作了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