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
书籍:法律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1490页(370字)
又称“委任合同”,“委任契约”。指当事人约定一方为他方处理事务,他方允诺处理事务的合同。委托他方处理事务的人为委托人,允诺为他方处理事务的人为受托人。委托合同的特点主要有:(1)委托合同的目的是为他人处理事务。委托合同是典型的劳务提供的合同。事务不仅包括法律行为,还包括除法律规定不得委托他人处理的其他事务。(2)委托合同是一种信赖关系较强的合同,当事人之间相互信任是委托合同订立的前提。(3)委托合同一般为不要式、诺成合同。(4)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也可以是无偿合同,但委托人均负有支付委托事务费用的义务。(5)委托事务中最常见的是法律行为,而受托人对外处理法律行为时则一般须有委托人的代理权的授予。在此情况下,委托合同成为代理中的基础法律关系而与民法上代理的关系十分紧密。(参见“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