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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

书籍:法律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1527页(483字)

为维持建筑物性能并充分发挥其社会经济功能而实施的经营管理活动。它是随着现代多层建筑和高层建筑的出现以及特定范围内的多个建筑的出现而产生的一项经营管理活动。其目的在于维护建筑物中所有权人或居住人的权利。物业管理的主体,可以是特定建筑物内单一住宅所有权人组成的管理团体,也可以是受所有权人委托而管理建筑的个人、合伙或法人。物业管理的内容,包括对物的管理与对人的管理。对物的管理,指对建筑物、基地及附属设施的保护、改良、利用甚至处分等所进行的管理。原则上,该管理仅及于建筑物的共有部分,特有部分不包含在内。对人的管理,指对区分所有权人共同生活关系所实施的社区管理。其对象不以居住于建筑物上的区分所有人的行为为限,有时还包括出入建筑的人的行为的管理。其具体内容包括:(1)对建筑物不当毁损行为的管理;(2)对建筑物不当使用行为的管理;(3)对生活妨害行为的管理。在进行物业管理时,一般应制定管理规约。所谓管理规约,是指建筑物中全体所有权人就建筑物、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以书面形式设定的管理规则。该规约对全体所有权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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