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责任保险
书籍:法律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1902页(377字)
又称“专家责任保险”。指提供特种职业服务的人或者其所服务的机构向保险人支付一定数额的保险费,在被保险人因为工作上的疏忽或者过失造成他人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害而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时,由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为医师、律师、会计师、工程师、建筑师、经纪人、保险代理人等提供特种职业服务的人,保险标的为被保险人因其工作疏忽或者职业过失行为而应当对第三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职业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范围为被保险人因其工作疏忽或过失行为而应当对第三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专家的工作疏忽或者专家业务过失应以专家的行为的性质进行判断,以利用专业化的知识或者脑力支配的技能为特征。专家或其雇员所为不属于其专家业务范围内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以及为犯罪行为而造成的他人损害不属于职业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