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教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新疆人民出版社《西北民族词典》第643页(1162字)
基督教教派。与东正教、新教并称基督教三大教派。亦称“公教”、“罗马公教”、“加力特教”。传入中国后因借用中国原有名称称其所崇奉之神为“天主”,故在中国称为“天主教”。该派是1054年基督教大分裂的产物,其前身即早在分裂前就已形成的以罗马为中心、流行于拉丁语区的西部教会。分裂后自称公教,意即全世界的教会。主要流传于西欧及拉美各国,在东欧、北美、非洲和亚洲一些国家和地区,也有许多教徒。总数约7亿人,是基督教三大派别中人数最多的一派。该派主要信条总称为信经12条:(1)全能的天主第一位圣父创造天地。(2)天主第二位圣子耶稣基督乃我等主。(3)耶稣为拯救世人降世成人。(4)耶稣受难。(5)耶稣复活。(6)耶稣升天。(7)耶稣于世界末日主持审判。(8)天主第三位圣神启发人避恶从善。(9)教会的至一至圣至公和诸圣相通功。(10)世人的罪恶能得赦免。(11)末日复活。(12)善人升天永生。教规有“四规”、“十戒”。四规即(1)凡主日及诸瞻礼日要参与弥撒。(2)遵守大斋日、小斋日。(3)每年至少告解、领圣体一次。(4)帮助教会经费。十戒:(1)钦崇一天主在万有之上,即天主为宇宙万物唯一的最高主宰。(2)勿呼天主圣名以发虚誓。(3)守瞻礼主日。(4)孝敬父母。(5)勿杀人。(6)勿行邪淫。(7)勿偷盗。(8)勿妄证。(9)勿贪他人妻。(10)勿贪他人财物。宗教礼仪称为“圣事”,主要有7项:(1)圣洗,即洗礼,为天主教徒入教必行之仪式。(2)坚振,坚定教徒信念之礼仪。(3)告解,即忏悔,祈祷赦罪的仪式。(4)圣体。弥撒中经主礼者祝圣之面饼和葡萄酒即为耶稣之肉体和血,食之可获天主宠光。(5)终傅,为垂危病人施行的礼仪。(6)神品,也称圣品,为修道生升为神职人员而举行的仪式。(7)婚配,即由神职人员主持的婚礼仪式。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天主教逐渐形成了一套严密的教阶体系和制度。其教阶体系呈金字塔形,居于塔顶即最高品位的教皇,是天主教最高首领,握有行政、立法和司法权,通过由枢机主教(即红衣主教)组成的罗马教廷,领导天主教会。第二级为主教,是一个地区天主教会的首领,负责监护并发展其辖区内的天主教会等事务。第三级为司铎,也称“神父”、“神甫”,负责管理所属教徒宗教生活及传教事务。罗马教廷即罗马教皇和梵蒂冈城国的朝廷,既是主权国家梵蒂冈的国家机构,也是除中国外世界各国天主教会的最高领导机构。教廷首脑为政教合一的教皇,教廷的主要机关有国务院、文书局、财政局、法庭、圣部和秘书处等。天主教于元代一度传入中国内地,后中断。明代再次传入。鸦片战争后凭借侵华帝国主义势力得以发展。新中国成立以前,信徒达300万人。天主教于西辽时期传入新疆,略早于内地,其传播与发展过程大致同于内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