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小说家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河北人民出版社《中国古典小说大辞典》第71页(719字)

梁启超撰,初载公元1915年出刊的《中华小说界》第二卷第一期,后编入《饮冰室合集》。自梁氏于公元1902年正式提出“小说界革命”口号以来十多年间,新小说的创作与外国小说的翻译,均取得较大成绩。鲁迅《中国小说史略》:“光绪二十八年新会梁启超印行《新小说》于日本之横滨,月一册,次年(1903),(吴)沃乃始学为长篇,即以寄之,先后凡数种,曰《电术奇谈》,曰《九命奇冤》,曰《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名于是日盛,而末一种尤为世间所称。”十数年间,造就了一批知名小说家,创作了一批优秀作品,对中国文学史做出了贡献。然而,与此同时,小说创作与出版界亦出现严重问题,商业化是其症结所在。梁氏做为此一文学革新运动的主要倡导者,面对此种现实状况,不禁喟然长叹:“还观今之所谓小说文学者何如?呜呼!吾安忍言,吾安忍言!其什九则诲盗与诲淫而已,或则尖酸轻薄毫无取义之游戏文也。……近十年来,社会风习一落千丈,何一非所谓新小说者阶之厉?循此横流,更阅数年,中国殆不陆沉焉不止也!”梁氏所言,不无偏颇,然亦确实指出当时小说界存在问题的严重性。公元1916年9月,隶属北京政府教育部的通俗教育研究会(部员周树人为该会会员,并曾任小说股主任一职),通令查禁鸳鸯蝴蝶派的《眉语》杂志,指出该杂志所发表之小说,倡“聚钗光鬓影能及时行乐”思想,贻害青年。不久,教育部又据该会审核,陆续查禁《金屋梦》、《鸳鸯梦》等小说。后来,鲁迅于1931年撰《上海文艺之一瞥》,指出三十年以前“佳人才子的书盛行的好几年”,之后又演变为“才子+流氓的小说”。这些材料,皆可说明梁启超《告小说家》一文对当时小说界的尖锐批评,是有一定根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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