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38页(190字)
由国家认可并赋予法律效力的习惯。不成文法的一种。自原始社会习惯演变而来,但两者有本质区别。习惯法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是重要的法律渊源。在资本主义社会,大陆法系国家一般不承认习惯为法律渊源。英美法系国家历史上以习惯法(判例法)占主导地位而着称,但是现在成文法在法律渊源中的比重日益增加。社会主义国家通常不以习惯法为自己的法律渊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