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82页(278字)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建立的企业。由外国的公司、企业、其它经济组织或个人,按照平等互利原则,经我国政府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一个或几个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共同投资、共同管理、共担风险、共享利润的企业。依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中国的法人,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合营企业的法律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1979年后,我国实行对外开放政策,并颁布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得到了迅速发展,并成为我国利用外资最重要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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