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货币贷款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150页(392字)

以欧洲货币为贷款货币的国际商业贷款,是在欧洲货币市场资金贷放活动中经常运用的金融工具。主要特点是借短放长,利率浮动。即欧洲货币贷款是由贷款行借入短期资金所提供的中长期放款,放款利率根据市场利率变化的实际情况随时调整。欧洲货币贷款的通常做法是:贷款行向其他欧洲银行借入与其拟贷金额相等的银行间短期信贷(多为3个月或6个月),按照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LIBOR)加上利差贷给借款人。当约定的3个月或6个月的借款期限即利息期限满期时,贷款行向其他银行还款,同时借入等额的新贷款,随之进入下一个利息期,如此周转循环。借款人在利息期限届满时,不必还款后再申贷,只要能接受调整后的贷款利率,贷款即可继续下去,否则贷款即告终止。另外,欧洲货币贷款由于不受货币发行国的法律管制,因此,还具有业务遍及世界各地、货币选择多元化,贷款地点不确定等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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