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248页(219字)

付款人因出票人或受款人的请求,在支票上记载“照付”或“保付”等字样,由保付人负绝对付款责任的支票。保付支票原是美国使用的一种支票,以后为其他国家所采用。支票的保付,相当于汇票的承兑,但两者仍有不同,最大区别在于支票经付款人保付后,出票人与其他债务人均免除其责,保付人不仅成为支票上的主债务人,而且是唯一债务人。但日本立法认为,支票虽经保付,出票人及背书人仍不能免责,应与保付人共同负责。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