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出行的责任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255页(321字)
汇出行在接受汇款人的汇款委托后应承担的责任。在汇款业务中,汇出行一旦接受汇款人的申请,就必须按汇款申请书的规定,承担向汇入行发出汇款委托书,通知其解付汇款的责任。在发出汇款委托书后,还必须向汇款人出具汇款回条,以证明其已接受汇款委托,并已发出汇款委托书。在票汇方式下,汇出行作为出票人,必须承担票据业务中出票人应承担的一切责任。但对于汇款委托书在邮政部门的传递中失误或其他非汇出行原因造成的延误,以致未能或未能按时解付汇款,汇出行不承担任何责任。汇出行在整个汇款业务中,对汇款人承担被委托人的责任,对汇入行承担委托人的责任。参见“汇款的解付”、“汇款申请书”、“汇款委托书”和“汇款回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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