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轮多边贸易谈判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291页(443字)

又称狄回合。关贸总协定主持下举行的第五次关税减让谈判。由美国负责经济事务的副国务卿C.D.狄龙发起。这次谈判是根据1959年10月在东京召开的关贸总协定第三届部长会议的决定而举行的。谈判从1960年9月开始至1962年7月结束,地点在日内瓦,有45个国家和地区参加。主要内容是美国与欧洲共同市场国家间在互相减让关税方面进行谈判。当时由于欧洲共同市场成立,建立排他性关税同盟,规定成员国对外采用统一的共同关税,而对内则在成员国之间开始分阶段降低关税,于若干年后最终取消关税。这使美国对欧洲共同市场成员国工业品和农产品的出口处于不利的竞争地位,因而发动了这次多边谈判。整个谈判经过反复磋商与讨价还价。最终达成相互减让关税协议,近4000项商品关税平均降低20%,涉及应征税进口值的20-25%。美国由此受惠的商品出口额达16亿美元,欧洲共同市场成员国受惠的商品出口额为12亿美元。农产品的关税由于欧洲共同市场成员国不同意谈判而未能削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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