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倍赔偿金诉讼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403页(331字)

美国法律规定的任何人(自然人或法人)的商业或财产受到触犯美国反托拉斯法的非法行为损害时,受害人有权在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支付相等于实际损失三倍的损害赔偿金加上全部诉讼费和合理的律师费用。三倍赔偿金诉讼是美国《克莱顿法》第4节所规定的,其目的在于以巨额的损害赔偿来惩戒潜在的违法者,并且对受害者予以经济补偿。因此,若受害者提起三倍赔偿金诉讼时,一旦胜诉,获得数百万美元的赔偿金并非罕见。在1985年判决的、由英国莱克航空公司对美国数家航空公司及飞机制造公司提起的诉讼中,诸被告向原告支付了6000万美元的巨额赔偿金。此外,根据美国最高法院在80年代所作出的一项裁定,在特定情况下,外国政府也有提起三倍赔偿金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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