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多边技术合作项目文件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425页(477字)

简称项目文件。又称项目协议。受援国政府与联合国有关援助机构双方为实现国别方案内确定的各项目标而进行的具体项目活动,经协商达成的一种书面协议。项目文件是有关各方监督和执行技术援助项目的重要依据。项目文件的格式因联合国不同执行机构而异。但一般都由法律依据、项目监督、评价和报告、计划和预算四个部分组成。我国同联合国多边技术合作的项目文件都依照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项目文件的标准格式编写。项目文件以英文和中文两种文字写成。受援单位按项目文件的格式要求,将双方商定的项目内容准确地写成项目文件。项目文件由我国政府、联合国援助机构和执行机构三方代表签署。我国主管多边技术合作的对外经济贸易部国际联络局负责人代表中方签字。联合国援助机构驻华代表和执行机构的代表代表联合国方面签字。一般情况下,中方代表首先在项目文件上签字,然后再由对方代表签字。项目文件签字不举行正式签字仪式。签了字的项目文件分别由政府协调部门(经贸部)、受援单位、联合国驻华代表处、联合国援助机构总部和联合国执行机构保存,作为项目监督执行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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