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608页(233字)

在我国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取得合法经营权的合法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施行细则》的规定,对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分支机构,由登记主管机关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外商投资企业的分支机构凭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可以刻制公章,开立银行帐户,开展核准的经营范围以内的生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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