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行为地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30页(437字)

亦称不法行为地法。

侵权行为所在地国家的法律。国际私法中适用于侵权行为的准据法。侵权行为如果发生在数国,就会发生是以侵权行为实施地法还是以侵权结果发生地法为侵权行为地法的问题。

例如,甲国的某一化工厂生产中有害气体的外泄,造成邻近乙国农作物的损害。前者为侵权行为实施地,后者为侵权结果发生地。各国立法及判例对此持有不同的解释。

有的以侵仅行为实施地法(前例中的甲国法)为侵权行为地法。有的以侵权结果发生地法(前例中的乙国法)为侵权行为地法。此外,各国为了维护自己的公共秩序及社会利益,除以侵权行为地法作为处理侵权行为的原则外,还以法院地法加以限制。我国也有这种规定,我国《民法通则》第146条规定:“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认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发生的行为是侵权行为的,不作为侵权行为处理”。对于侵权行为实施地及侵权结果发生地不是在同一个国家的,则由我国人民法院选择适用侵权行为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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