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57页(347字)

简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联合国专门机构之一,各国政府间讨论教育、科学及文化问题的一个国际组织。宗旨:通过促进各国间教育、科学、文化的合作,为和平与安全作出贡献;使联合国宪章所确认的世界人民不分种族、性别、语言、宗教,在正义、法律、人权和基本自由方面享有的权利获得更普遍的尊重。主要活动为召开各种专业和专门会议,交流情况和经验,开展国际合作、培训人员、交换情报资料,为会员国提供咨询并推动签订有关教育、科学、文化方面的合作公约。

其主要机构有大会、执行局、秘书处。

并在各地设有地区办事处、地区中心或地区顾问。教科文组织于1946年11月4日成立,总部设在巴黎,到1985年6月,有160个会员国,两个准会员国。1972年,中国恢复了在该组织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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