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外国投资审查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94页(221字)

1973年加拿大议会通过的旨在对非加拿大人取得加拿大企业的控制权以及在加拿大设立新企业进行审议和核准的法令。

该法共31条,主要立法宗旨在于对外国投资采取必要的限制性措施,以确保其对加拿大具有、或可能具有重大影响。按照这一宗旨,该法对于外国投资的审查标准、审查对象、审查范围、审查机构、审查程序、司法救济以及罚则作了详尽的规定。该法的颁布表明加拿大已放弃了传统的对外国投资不加限制的开放政策。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