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责任公债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129页(226字)

地方政府债券的一种形式,是地方政府以其财政收入,其中主要是税收收入和发行新债券而取得的资金作为还本付息来源的债券。

发行一般责任公债的地方政府拥有的资产应足以使投资者相信其投资是安全可靠的,有保证的,投资者能够按时收回本金和拿到利息。这种债券中不能明确体现债券的投资方向,而主要体现政府的偿债责任。美国州和市政府经常发行这类债券来筹措建设高速公路、飞机场、学校、图书馆、公园和市政建筑物等所需要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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