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信用证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263页(366字)

开证银行为旅行者在国外旅行中能随时取得所需资金为目的而开立的信用证。

旅行信用证是一种不可撤销的光票信用证,它的特点是开证申请人和受益人是同一人,开证银行和通知银行是同一家银行。它由旅行者亲自携带出国,在外国的议付银行柜台上,当面签发以开证银行为付款人的汇票提取款项。

开证银行在开立旅行信用证时,要旅行者在签名式样证明书上预签,并将该签名式样证明书连同信用证一并交给旅行者。旅行者在外国的议付银行取款时,必须同时呈验这一证明书;议付银行在购买他的汇票时,须根据证明书核对签名。旅行信用证通常是一种流通性的信用证,不指定议付银行,但事实上,只有开证银行的分支机构或代理行或和开证银行素有往来并预留开证银行印鉴、签字的银行才能议付。开证银行往往事先将议付银行名单交付给旅行者,供其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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