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惠产品范围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281页(243字)

普惠制方案要素之一。

给惠国从其应税进口商品中选出的给予普惠制减免关税待遇的商品。列入各自的普惠制给惠方案中。

一般地说,给惠国对于《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第1至24章的农产品,只选择部分商品给予优惠,列出给惠产品清单;而对于第25至97章的工业品,则大部分给予优惠,仅少数商品排除在外,列为排除产品清单。

在普惠制给惠方案中,凡列入给惠产品清单的,或未列入排除清单的产品,均属有关给惠国的给惠产品范围。对受惠国则称之为“受惠产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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