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真实性证书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290页(202字)
输往欧洲共同体,共同海关税则号24.01项下的某些烟草享受关税优惠待遇的凭证。
上述税则号项下的烟叶有四种,即弗吉尼亚烤烟,白肋型半晒凉烟(包括白肋杂交烟),马里兰型半晒凉烟,明火熏(烤)烟。该证书由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指定的北京、上海、山东、湖北、云南和广东省等进出口商品检验局签发。
上述签证局的名称、地址、印鉴和手签人笔迹均已向欧共体成员国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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