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专利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365页(234字)

法国关于专利制度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现行专利法1968年颁布,1978年7月13日修订。主要内容是:(1)专利发明必须具备新颖性、技术先进性和工业实用性;(2)没有异议程序,在发明书公布后,第三者只有提交意见书的权利;(3)工业产权局可以因申请手续不完备、未缴纳申请费、所申请的发明不属于法定的受保护对象、所申请的发明缺乏新颖性、发明不属于工业上能应用的等为由驳回专利申请案;(4)发明专利有效日期为自申请日起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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